Posted in 最新消息
2012-12-06

公告應回收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回收聯單網路取號作業,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

主旨:公告應回收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回收聯單網路取號作業,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,詳如說明,請 查照,並轉知所屬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101年3月1日修正公告之「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、設施設置、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」規定辦理。

二、為提升廢四機回收聯單作業效能,本署業已建置「廢四機回收聯單」號碼級檢查碼之網路取號功能,自102年1月1日起,如販賣業者自行製備回收聯單且有網路取號需求者,首次應以正式公文方式函請本署核發「公司代碼」並開通網路資料交換功能,後續可自行採用網路交換方式進行系統取號作業。

三、回收聯單網路取號功能操作說明,請至本署廢四機回收入口網之資料下載區進行下載(網址:http://recycle2.epa.gov.tw/Sale/Sale_Login.aspx),或洽系統委辦廠商環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,電話(02)6630-8000轉224 吳先生。